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珠府办〔2007〕72号)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珠海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珠海市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根据《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省政府的有关规定,对我市节能减排工作,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10年,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0.66吨标准煤下降到0.56吨标准煤以下,降低15%左右。“十一五”期间,珠海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8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3.0万吨以内。
各区节能总量控制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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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5年基数 │ 2010年目标 │下降幅度(│年均下降(│
│ │ (吨标准煤/万元) │ (吨标准煤/万元)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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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洲区 │ 0.53 │ 0.43 │ 18 │ 3.89 │
├─────┼───────────┼───────────┼─────┼─────┤
│ 金湾区 │ 0.98 │ 0.82 │ 16 │ 3.43 │
├─────┼───────────┼───────────┼─────┼─────┤
│ 斗门区 │ 0.85 │ 0.71 │ 16 │ 3.43 │
└─────┴───────────┴───────────┴─────┴─────┘
各区减排总量控制目标
(单位:吨)
┌───────┬────────────────┬────────────────┐
│ 区域 │ 二氧化硫 │ 化学需氧量 │
│ ├───────┬────────┼────────┬───────┤
│ │ 2005年排放量 │ 2010年目标 │ 2005年排放量 │ 2010年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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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洲区 │ 2665 │ 955 │ 9932 │ 5799.2 │
├───────┼───────┼────────┼────────┼───────┤
│ 金湾区 │ 2193 │ 2339 │ 6526 │ 5080 │
├───────┼───────┼────────┼────────┼───────┤
│ 斗门区 │ 3852 │ 3294 │ 9539 │ 10182 │
├───────┼───────┼────────┼────────┼───────┤
│ 高新区 │ 349 │ 934 │ 3067 │ 12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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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税区 │ 20 │ 113 │ 500 │ 74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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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山区 │ 0 │ 50 │ 212 │ 536 │
├───────┼───────┼────────┼────────┼───────┤
│ 高栏港区 │ 30093 │ 16208 │ 1630 │ 14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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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控制增量、调整存量,依靠科技、加大投入,健全法制、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加强宣传、增强意识,突出重点、强力推进,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做好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