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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关于珠海市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以公安消防队伍为主体、专职消防队伍为辅助、群众义务消防组织为基础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加快编制和实施城乡消防规划步伐,完善各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配齐配足特种消防器材装备,打牢各项灭火作战和抢险救援工作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一是要按照《珠海市城市消防规划》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我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专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积极发展消防保安、消防协管员力量,并抓好业务培训和管理,认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有效地扑灭初起火灾,确保一方平安。二是要按照“不欠新帐、快还旧帐”的要求,依据城乡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建设、改造计划,统筹组织实施市政公共消防设施工程建设,并抓紧彻底解决过去城市建设中消防站、消防供水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要把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纳入政府投资计划,落实经费,加大投入,确保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发展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冬防”期间,各级公安消防部队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保证人员在岗在位,确保消防车辆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并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时刻做好“打恶仗、打硬仗”的准备,同时加强灭火第一出动力量,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各类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要及时维修保养所配备的器材装备,有关地方政府和单位要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公安消防机构要对其开展经常性业务指导,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能够拉得出、打得赢,切实承担起火灾扑救任务。供水部门要加强对消防水源和消火栓的检查,确保水源充足和市政消火栓完好可用。通信部门要加强通信线路维护,确保消防通信畅通。
  (五)建立消防宣传社会化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各社会单位要切实抓好“冬防”期间的防火安全宣传工作,不断改进宣传教育形式,采取多种措施将“冬防”工作的重要性、“冬防”防护期社会各单位和群众应注意的消防安全问题及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传播到千家万户。公安消防部门要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全面开放消防站、发放宣传单等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教育部门、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有奖问答等活动调动广大师生学习消防知识和防火技能的积极性;科技、司法、劳动保障等部门和单位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列入科普、普法、就业教育工作内容,重点加强对消防、设计、施工、管理、操作人员和电工、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及易燃易爆岗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上岗制度。镇政府(街道办)和社会单位要在乡村、社区、办公区等场所设立消防宣传教育专栏和消防安全标识,尤其要不断加强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村民学习消防常识。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配合冬防工作,定期播发和刊登消防常识及公益广告,报道消防工作动态,曝光消防违章、违法行为,为“冬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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