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机制,综合治理。要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积极探索治本之策。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通过政府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实行质量信用等级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建立信用自率和风险防范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惩戒机制。加快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尽快形成对安全类产品全过程监控机制。要及时公布制假售假失信企业“黑名单”,并探索与金融部门联网,限制不法企业和有关经营者的信贷。
(五)沟通信息,加强宣传。要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专项行动期间,各级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两周将行动进展情况、查办大案要案情况报告上一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通报。重大情况要实行一小时报告制度。新闻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成效,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及时曝光大案要案,弘扬正气,引导消费,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功势。
(六)受理举报,扩大监督。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全市产品质量举报投诉电话为12365,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举报投诉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并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受理机制。接到举报投诉之后,要在30分钟内将具体内容送达到相关部门。有关部门要及时处理,迅速办结,限期回复。
五、专项整治时间步骤
8月下旬-12月底,集中四个多月时间,分三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8月31日)。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召开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全国、全省、全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
国务院《特别规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全国、全省、全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部署上来;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方案,安排整治任务,落实整治责任。
联合执法阶段(2个月,9月1日-10月31日)。从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抽调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7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分赴各地对全市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重点抽查;各地也要组织联合执法检查组,加大对生产、流通、包装、运输、仓储等各环节的检查力度,采取暗访为主,实地抽查与听取汇报相结合(既要听取政府、部门和企业的汇报,又要听取群众、消费者的意见)、以实地抽查为主的方式以及市、县、乡镇三级联动,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在此期间,市政府要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单位要配合7个联合检查组的行动,跟踪报道,舆论造势,宣传优质产品、优质企业,曝光假冒伪劣。各检查组每三天要向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情况,重要情况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