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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重大投资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的通知
(达市府发〔2007〕36号 二○○七年八月二十三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快捷服务,市政府决定建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对全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是指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主管部门和相关协调部门,在办理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时,实行专门申报、即来即办、专人负责、全程跟踪协调的办事制度。市政府决定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内设立“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窗口”,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绿色通道服务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改委、经委、招商局选派,承担绿色通道服务具体工作;绿色通道服务窗口依托各职能部门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为操作平台。市发改委、经委、规划和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招商局、公安局、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安监局、人防办、消防支队、卫生局、商务局、质监局、林业局、房管局、天然气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指挥部、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本系统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相关部门要互通信息,联合协作,各司其职,依法行政,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

  二、服务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以下条件的重大投资项目,可纳入绿色通道服务范围:

  (一)天然气能源化工产业区生产、经营性项目;

  (二)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

  (三)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投资项目。

  三、服务内容

  按照依法审批、快捷方便、高效廉洁的办理原则,凡进入绿色通道审批的项目,一律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道门受理,特事特办,享有优先办理权。

  (一)并联审批。对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一律按并联审批程序进行,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实行“集中会审、资料共享、同步审批、限时办理、一次办结、统一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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