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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发卡机构要进一步完善银行卡的品种和功能,要以持卡人为中心,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作为银行卡服务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有关银行卡清算组织、特约商户、发卡机构受理银行卡情况进行评比和表彰。此外,要建立跨行交易中各种投诉的受理机制和持卡消费的监督机制。上述工作由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发卡机构负责落实。

  (五)推动银行卡联网通用,提高网络运行效率

  1.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发卡机构完成对辖内银行卡系统、机具和终端的进一步优化改造,提高交易网络运行效率,缩短错账更正、退货等跨行结算时间,加快刷卡消费资金到账速度。

  2.进一步做好联网通用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联网通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加大对全国统一的银行卡跨行业务规范和技术的推广和执行力度,将促进宾馆、酒店类商户的银行卡联网通用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

  3.进一步加大规范银行卡技术标准的力度,督促各发卡机构加强对人民币银行卡国际规范技术标准的推广。一方面各发卡机构发行新的人民币银行卡必须符合该技术标准,另一方面收单机构自行布放或委托专业化服务公司布放的POS机具应符合联网通用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张贴统一的“银联”标识,并能够受理所有银联标识卡和标准卡,以支持民族银行卡产业发展。

  上述工作由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各发卡金融机构负责落实。

  (六)制定产业激励政策,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1.通过税收和工商政策促进商户受理银行卡。商户自行购置或融资租赁POS机等用卡机具的,对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允许一次性计入成本,不再提取折旧;达到固定资产标准且符合加速折旧条件的,可按现行加速折旧规定办理。对实行定期定额征缴税收的商户,在实行银行卡结算后的一定时期内维持原税收征管方式,在适当时候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进行调整。加强对不受理银行卡商户的财务会计审核和税收稽核,将营业额较大但不能受理银行卡作为税务检查的一个选案参考指标。工商部门负责在企业注册和年检期间帮助宣传推动银行卡受理工作。此项工作由达州市发改委、达州市金融办牵头,达州市工商局、达州市国税局、达州市地税局负责落实。

  2.大力发展银行卡产业链。鼓励组建银行卡收单服务组织和建立银行卡专业化服务公司,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与银行卡产业密切相关的各类通讯、软件开发、运营服务等产业的发展,以利形成银行卡产业链。经认定,有关企业可优先享受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软件产业的优惠政策。这项工作由达州市发改委、达州市金融办、达州市经委牵头,达州市信息产业局、达州市科技局、达州市国税局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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