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调查研究。围绕换届选举工作,摸清辖区内村(社区)的基本情况,了解村(居)民的意见和要求,特别要了解和掌握困难比较突出,矛盾比较尖锐,宗族、家族势力比较明显的难点、重点村(社区),加强领导和重点指导,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
3.制定方案。各县(市、区)、乡(镇、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出换届选举的实施方案,明确选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方法步骤、时间要求、保障措施等。
4.落实经费。根据(中办发〔2002〕14号)、
《选举条例》和(川府函〔2007〕87号)的规定,选举工作经费按照达市府发〔2001〕146号文件精神,由各级民政部门编制预算报同级地方财政列支。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召开选举工作会议,开展选民教育,印制选举资料,制发当选证书以及选举工作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等。选举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5.组织培训。市、县(市、区)、乡(镇、办)分别负责下一级选举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和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依法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6.抓好试点。各县(市、区)可选择不同类型的村(居)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工作试点。对试点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制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为全面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
(二)宣传发动阶段。
换届选举是一项涉及面宽、工作量大、政策性强的工作。各地在开展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画、小册子、标语等形式,深入宣传
《村委会组织法》、
《居委会组织法》、
《选举条例》以及与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举办以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以及政府领导发表电视讲话等活动,让广大村(居)民了解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的程序和要求,掌握投票方法。要教育选民树立正确的选举观,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