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狠抓隐患治理,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是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具体措施,是防范重特事故发生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务必将安全生产这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务必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的批示,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不断提高各类企业和全社会的安全保障水平,大幅度降低事故总量,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使和谐社会建设得以扎实推进”的要求,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组织力量对各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治理,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要落实监控责任,提出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步骤和具体时限。要广泛发动群众,动员各方力量查找和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对典型事故的深入剖析,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要突出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抓好“3+2”工作(即:“瓦斯治理工作、推进监测监控系统建设、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水患专项整治、开展地方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督查”),严防瓦斯、火灾、水患、冒顶等事故,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坚决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加强技改、新建、扩建煤矿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已关闭煤矿的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要继续强制推行井工矿机械通风和采石场中深孔爆破,严密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坍塌、坠落、透水、窒息、物体打击等事故。加强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病险尾矿库要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冶金企业要深刻汲取今年初以来发生的钢水、铝水倾覆外泄等事故教训,切实加强起重、吊运、高炉等设备设施的维护检修,严格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护,严防发生伤害事故。
要全面查找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各环节隐患。要严把化工新建、改扩建项目竣工投产关。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非法使用氯酸钾制作烟花爆竹。督促中石油、中石化落实在我市勘探天然气及深加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防范高压油气井发生井喷或失控。各级建设、交通、公安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严厉打击私制、私藏、销售、使用劣质火工品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