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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溶化“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川府发〔2007〕40号)的要求,全面落实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要负总责、亲自抓,针对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定期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政策措施,组织加强安全防范,落实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的责任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组织力量深入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督促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近期,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以“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逐级检查,确保层层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工作岗位。

  三、加强协调配合,严密防范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吸取最近全国发生的一系列事故的教训,把防范自然灾害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位置上来。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组织各有关部门加强水库、涵闸、堤防工程设施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除险加固。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企事业单位及社区、乡村防灾避险的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工矿企业要认真分析周边自然环境对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影响,全面落实防汛、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击等措施。对受水库、河流等威胁或与塌陷区、废弃井口联通的矿井,要立即采取修筑堤坝、开挖沟渠、填实废井口等疏堵措施,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密切与气象、防汛等部门加强联系,协调配合,及时掌握汛情水情预警预报信息。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期间要立即停工撤人,不得进行井作业。要进一步完善灾害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配备抢险救灾需要的各种排水设备、物资和队伍,加强灾害事故抢险的演练,确保抢险救灾工作能够及时到位,努力减少水害事故损失。隧道施工企业要做好地质预测预报,加强对岩溶隧道监测,所有水隧道要有充足的防排水设备和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落实防坍塌、滑坡和洪水、泥石流等袭击工地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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