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指导服务
要树立生态效益最佳、经济和社会效益最优的综合效益观念,加大科技推广应用力度。要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生态经济效益俱佳的乡土树种和优良品种,科学配置种植模式。要积极推进林地经营,对位于生态区位重要区域的退耕林地,要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采取封禁措施,实行保护性经营;对位于一般区域的退耕林地,允许合理利用退耕还林成果,通过调整和优化植被配置,使退耕还林者从经营中受益。对退耕还经济林的,在切实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生态效益正常发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产出,发挥经济效益。要组织科技人员下乡进行技术指导、技术承包、信息咨询和其他各种技术服务,加强退耕还林示范区和示范村、示范户建设,增强退耕农户生产技能,提高林地经营效益。
四、培育后续产业
要把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的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培育果品产业、木材加工产业、苗木花卉产业、森林旅游产业以及以林下种植饲草为基地的畜禽养殖加工产业、以林下种植药材(食用菌)为基地的中药材(食用菌)生产加工产业。要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依法、有序合理流转,允许多种经济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合作经营等形式参与后续产业开发。要围绕退耕还林工程培植一批不同层次的龙头企业,特别是对有资源优势、有市场潜力并能联结一定数量农户的农林牧产品加工企业,给予重点扶持。
五、落实配套措施
要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搞好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高标准农田,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要通过土地整理、村庄集中规划建设等方式,增加耕地面积,解决少数农户因退耕还林而减少的基本口粮田问题。大力发展畜牧业和特色高效农业,结合封山禁牧措施,积极推行舍饲圈养,促进畜牧业生产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要大力发展沼气等农村能源,推动农村循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要加强对农民的技能培训,积极组织劳务输出,帮助退耕农户增加就业渠道。要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把生活较为困难的“全退户”和政策到期户优先纳入保障范围。
六、加强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