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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109号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新阶段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通知》(川办发〔2007〕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退耕还林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

  退耕还林是党中央、国务院从可持续发展战略出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维护生态平衡的重大战略举措。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有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是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发展地区经济的客观需要。我市启动建设退耕还林工程以来,为改善全市生态环境和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帮助农民致富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市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一些地区尚未完全形成后续产业,农田基本建设、农村能源建设、舍饲圈养、封山禁牧等配套措施未能及时实施,直接影响了退耕还林工程的持续性建设,巩固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果的任务较为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实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目标。

  二、严格工程管理

  要坚持科学管理、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切实提高工程管理水平。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进一步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严格工程监理和质量追究制度,千方百计保证建设质量。对退耕还林的存量任务,要切实抓好后期管理,完善管护办法,健全村规民约,全面落实管护措施和管护责任,积极推行联户互管、出资代管、大户承包管理等有效管护方式。对退耕还林的新增任务,要认真落实“规划先行、突出重点、适地适树”的要求,严格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加强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把落实补助政策与管护效果、造林质量挂钩,凡是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暂缓兑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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