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10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达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分级
1.4 适用范围
1.5 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2.2 日常管理机构
2.3 应急处理专家组
2.4 应急处理机构
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3.2 预警
3.3 报告
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的原则
4.2 应急响应
4.3 应急处理人员的安全防护
4.4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的终止
5 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5.2 奖励
5.3 责任
5.4 灾害补偿
5.5 抚恤和补助
5.6 恢复生产
5.7 社会救助
6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资源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储备与保障
6.4 培训和演习
6.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7 各类具体工作预案的制定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8.2 预案解释部门
8.3 预案实施时间
达州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迅速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指导和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持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为达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达州提供安全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
四川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实施办法》、《达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分级
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