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实施意见
(达市府办〔2007〕129号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根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通知》(川人发〔2007〕52号)精神,为推进我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学习、宣传《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促进各地、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确保《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的全面贯彻落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学习贯彻
《条例》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理解颁布实施
《条例》的重大意义
《条例》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行政纪律处分的专门行政法规,明确了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各项纪律,对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原则、种类、适用、权限、程序和申诉等作了具体的规定。
《条例》的颁布实施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推进廉洁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建设,是公务员工作法制化的必然要求。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达州”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
《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
《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增强贯彻实施
《条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要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
《条例》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落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民主行政和文明行政,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公务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