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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的通知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的通知
(达市府办〔2007〕136号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制订的《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本着“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积极支持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分公司开展好“国寿保险村”创建活动。

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
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开展“三农”保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川办发〔2006〕20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国人寿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帮助农民增强应对意外伤害能力,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在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中国人寿达州分公司拟在我市范围内,开展    创建“国寿保险村”活动。现就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方案:

  一、开展创建“国寿保险村”建设的重要性
  (一)农民需要商业保险保障。我市82.7%的人口在农村,全市共有310个乡镇、2815个村、21495个村民小组,目绝大多数村民没有参加商业保险。由于农村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能力极其有限,农民遭受意外事故、因病致伤致残时得不到保险保障,医疗、养老、子女教育等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障碍或致富后返贫返困的重要原因,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商业保险则是一条依靠农民自身力量寻求保障的有效途径。
  (二)农民购买商业保险的能力逐年增强。近年来,达州农村经济发展很快,农民收入水平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购买商业保险的能力逐年增强。从我公司2002年至2006年的业务发展看,农村业务一直呈增长态势,从30%迅速上升到50%以上。
  二、中国人寿具备创建“保险村”的条件和能力
  (一)总公司实力雄厚,偿付能力强。中国人寿是国家控股的大公司,也是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2007年6月,集团总资产达10730.99亿元,占保险业总资产的41.68%,连续五年入选《财富》全球500强,在纽约、香港和内地上市,目前公司市值列全球上市寿险公司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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