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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
(湘政办发〔2007〕73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7〕4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
  我省天气气候复杂多变,各种气象灾害频发。暴雨、台风、干旱、雷电、大风、冰雹、大雾、霾、高温热浪、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以及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崩塌、森林火灾、城市火灾、生物灾害等次生衍生灾害时有发生,造成很大损失。同时,气象灾害的频发,对全省农业、交通、电力以及城市建设的安全运行和保障带来严重威胁。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实现富民强省、构建和谐湖南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二、大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全省综合气象监测网,包括全省新一代天气雷达探测网;雷电、GPS水汽能量、风廓线、酸雨、大气成分、土壤湿度和交通气象等专业观测网;四水流域、洞庭湖区、城市城区、农村乡镇、主要水库库区的自动气象站网和在主要城市配备移动应急气象观测系统,形成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气象灾害监测系统,提高对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监测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系统,即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短时天气预警预报系统、中短期气象要素精细化预报业务系统和旱涝趋势气候预测系统。认真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暴雨、台风、干旱等气象灾害预警预报预测以及因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建立健全农业气象数据库和预测预报系统,搜集整理农业气象资料,及时、准确地对农业生产气象灾害进行预测预报,并开展农业灾害监测评估,为管理及生产部门提供公众和专项服务的情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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