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应急领导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应急监测机构和各县(市、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及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3.1 应急领导机构
  三门峡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在市政府领导下,负责领导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成员单位有: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局、环保局、广电局、安监局、地震局、三门峡水利枢纽管理局、郑州铁路局三门峡车务段、三门峡水文水资源局。
  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省、市领导机关有关指令的传达和落实;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修订)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习;定期组织对全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场所进行检查;统一协调Ⅰ、Ⅱ、Ⅲ级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基层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部署全市环境应急公众宣传和教育工作,统一向社会发布环境污染应急信息;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下设市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组、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组。
  3.2 专家咨询机构
  市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由环保和相关专家组成。主要职责: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技术方案、建议;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3 应急监测机构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环境应急监测工作,并负责指导地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应急监测工作。
  3.4 各县(市、区)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环境应急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所有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参与应急救援的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4 工作原则

  4.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2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在市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部门之间加强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