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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体系,建设分灾种气象灾害预报业务系统,完善灾害性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系统、精细化天气预报系统等建设,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加强对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的预报和趋势预测,重点加强暴雨、大风、大雾、冻害等灾害中短期精细化预报和雷电、龙卷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的短时临近预报,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

  (五)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水平。建立完善全省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拓展气象预报信息发布系统功能。做好中国气象频道在我省的落地入网工作。加强气象短信平台、手机小区广播预警和电话预警发布等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与社会公共媒体、有关部门和行业内部信息发布渠道相结合,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防灾避灾方法。有条件的城乡居民区和学校、医院、车站、码头、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的大型公共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立电子显示屏、公众广播、警报器等设施,接收和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加快农村乡(镇)自动气象站和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气象广播系统建设,进一步畅通广大农村、山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三、增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六)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制订和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各类气象灾害的应对措施和处置程序,针对气象灾害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要加强预案的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演练,特别要加强大中型城市、人口密集地区、重点保护部位和边远山区的气象灾害应急演练,促进各单位的职责落实和协调配合。

  (七)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各地要在干旱缺水季节积极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努力缓解城乡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紧张状况。要结合冰雹灾害发生特点,进一步完善防雹作业布局,积极实施人工防雹作业,减轻冰雹灾害。积极开展水库蓄水、城市降温降污等人工增雨作业。要利用有利的天气条件,对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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