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建设大局,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加大扶持力度,全面推动民族工作深入开展,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努力开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1.经济发展目标:18个民族乡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均递增6%;乡镇企业总产值年均递增15%;乡财政收入年均递增10%;少数民族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递增8%。
2.社会事业目标:完成民族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寄宿生宿舍改扩建工程;民族乡卫生院医疗条件得到较大改善,能胜任农村初级医疗保健及预防工作,民族村实现有卫生所(室)、文化站(室)、计生服务室。
3.基础设施目标:民族村实现通村公路水泥硬化、通自来水,有条件的民族村实现有线电视联网。
三、主要任务
(一)帮助民族乡村改善基础设施
加快民族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帮助民族乡村建设一批对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起较大作用的交通、水利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田水利、人畜饮水、乡村道路、造福工程等中小型公益性项目。要结合“年万里农村路网工程”,对山区民族村通村公路硬化建设提供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施工管理等服务,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并继续执行优惠政策,倾斜支持,到2010年实现全省民族乡村通达公路路面硬化的目标。要结合“六千”水利工程,加快解决民族村饮用水问题,优先安排项目,提高补助标准,到2010年实现全省民族村通自来水的目标。加大民族地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继续实施造福工程,对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搬迁予以优先安排,并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搬迁补助标准高于其他困难群众的政策。基本完成对生产条件恶劣、存在安全隐患、建设成本高的部分少数民族山村的异地搬迁任务。
(二)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
引导少数民族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立足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经济,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资源和市场优势的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培育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发展现代农业,因地制宜建设特色品种产业基地,形成一定规模。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努力建设一批有特色、见效快的发展项目,带动和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开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旅游资源,将有条件的旅游景点列入全省旅游线路进行开发,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搞好民族乡发展规划,加快民族乡集镇建设。鼓励和引导山区群众到民族乡所在地投资兴业、生产生活,并把造福工程与集镇建设结合起来,发挥经济集聚效应,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乡镇企业发展,开辟增收渠道,提高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