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积极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各县区、各工作部门要认真制订应急管理培训规划和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内容、标准和方式,充分运用多种方法和手段,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对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的培训,并纳入市行政学院培训内容。加强各单位从业人员应急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强化培训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安全培训的单位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市、县区应急管理机构要加强对应急管理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培训资质的管理。
四、加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建设
(十)推进我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要统筹规划,逐步建设具备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信息报告、辅助决策、调度指挥和总结评估等功能的市级应急平台。规范技术标准和要求,加快我市应急平台体系建设,完善有关专业应急平台功能,推进各县区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逐步形成连接县区、乡镇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纵横联系、统一高效的应急平台体系。应急平台建设要结合实际,依托政府系统办公业务资源网络和各专项业务网络,统一技术标准,充分整合利用现有专业系统资源,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建设。积极推进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整合,建立统一接报、分类分级高效处置的工作机制。
(十一)提高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要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为重点,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社区或村级组织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或机构,逐步加大基层应急投入,结合实际制订各类应急预案,增强第一时间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社区要把应急管理纳入日常工作,针对群众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发公共事件,制订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经常性地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做到应急知识家喻户晓;乡村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因地制宜加强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普及应急知识和基本常识,努力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并充分发挥城镇应急救援力量的辐射作用;学校要在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公共安全知识和应急防护知识的教育和普及,增强师生公共安全意识;企业特别是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等高危行业企业,要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有应急预案、有自查制度、有预警体系、有救援队伍、有联动机制、有善后措施。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及时协调解决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问题,促进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全面提高。
(十二)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落实“十一五”规划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城市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点工程。建立充分发挥公安消防、武警、解放军、预备役民兵等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各负其责、互为补充的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有重点地加强综合性和专业性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改善技术装备,强化培训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逐步建立社会化的应急救援机制,各类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要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研究制订动员和鼓励志愿者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办法,加强对志愿者队伍的招募、组织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