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
(2007年2月9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和调控有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落实中、省土地调控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至二OO六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土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通知》和省政府《意见》精神,健全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和纠正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全面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全市各类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的底子,坚持“公开调查、公开处罚、公开曝光”的原则,严查重处,落实到位;落实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辖区内发生土地违法案件的领导责任;建立土地违法案件 查处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国土资源部门与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确保土地违法案件处理到位。
三、主要内容
1、全面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收、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问题;
2、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超计划批地用地,未按期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其它规定税费、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而占土地,以及通过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位置,以规避建设占用基本农田审批的行为;
3、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圈占土地、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上项目占用土地的,征地中严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以租代征非法占用土地的,囤积闲置土地的,以及基层政府违法批地等重大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