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环保局等八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有关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紧密配合、统一行动,切实履行行政执法主体职能。

  (二)加强考核,强化责任

  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负责对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进行考核,并向全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部门联动,合力整治

  环保部门负责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统一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环境违法问题。发现涉嫌构成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经济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并依法作出处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的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对无照经营的不法企业依法取缔。

  监察部门负责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企负责人的环境行为进行监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对基层人民政府出台的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办法和做法,报请有权机关依法予以纠正。

  司法行政部门负责组织环保法制的宣传与教育活动,为开展专项行动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对群众维护环境权益的行为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促使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以防止或减少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

  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要加大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餐饮油烟、固体废物污染、城市噪声超标等环境污染的查处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强部门间环境违法案件的协同处理,凡涉及其他部门处理权限的案件,环保部门要在查清违法情节后分期分批同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有关部门要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扯皮。对决定取缔、关闭的违法企业,各级政府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强制措施。

  (四)挂牌督办,公开查处大要案

  市环保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在《湖州日报》等新闻媒体设立曝光台,定期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并跟踪报道。各地对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要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各县区政府要对近年来群众反复投诉的严重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和2003年以来督办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一律由上一级政府挂牌督办,并报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备案。对挂牌督办问题逾期不完成的,应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