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矿石运输码头专项整治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为此,市政府决定成立由分管秘书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水利局负责人任副组长的市区矿石运输码头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从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湖州电力局、吴兴区政府、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抽调专门人员,实行联合执法,负责矿石运输码头专项整治的执法督查和现场查处工作。有关乡镇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确保矿石运输码头专项整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行动,确保矿石运输码头专项整治任务顺利完成。
(二)广泛宣传。要通过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向社会发布通告、召开专题会议,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开展这次矿石运输码头专项整治是实践科学的发展观,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市,打造绿色湖州,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需要;是依法治市、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三)突出重点。这次矿石运输码头专项整治要着力解决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业主不能提供码头合法手续的;二是业主违规违章建筑码头的;三是闲置码头无人管理的;四是码头对水利防洪、交通航行、环境景观造成严重影响的;五是其他违反水利、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在检查中发现上述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四)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目标和部门工作职责做好依法行政和督促检查工作。水利部门要严格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查处各种违规违章建造矿运码头的行为,按照防洪规划的要求规范矿石运输码头的秩序。交通部门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积极做好调查取证,码头性质的认定,违法码头的查处等工作。环保部门要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规配合整治影响景观、环境污染严重的矿石运输码头。公安部门配合做好整治中的社会稳定工作,严厉打击严重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的行为。市、区矿整办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协调、检查、督促、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