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六年十一月七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全市冬季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今年以来,各级各部门围绕安全生产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市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1-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505起,与上年同期增加37起,上升7.9%;死亡215人,与上年同期增加26人,上升13.8%;受伤307人,同比下降18.6%;直接经济损失604万元,同比上升42.4%,安全生产四项指标“三升一降”。进入冬季,车流人流加剧,冰雪天气增多,各类安全隐患突现,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今年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
二、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针对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以道路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公众聚集场所、煤矿和非煤矿山、食品药品安全以及冬季农业生产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事故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一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结合冬季国、省道维修、县乡道路改造、通村公路建设以及冰雪等特殊天气车辆通行困难的实际,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全面消除道路交通运输中人、车、路、站等各个环节的隐患。要结合开展无证无照非法营运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货车、危险化学品车辆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以及非客运车辆、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车辆安全通行的保障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是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烟爆安全专项整治。要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经营、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大对化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危化物品生产企业要坚决停产、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关闭。要进一步抓好危化物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建立区域监控系统,对液氯、液化、石油气、液氨、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的道路运输实行严格监控。要加强对生产、使用、储存民爆物品企业的检查整治,特别要加强对冬季农田基本建设、新农村建设、农户生产建筑等活动中使用、储存民爆物品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
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进一步落实烟花爆竹监管责任,严格烟花爆竹产、运、销、储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