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商政发〔2006〕47号 二00六年十二月四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制定的《商洛市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洛市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
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促进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改革的基本思路
从2006年起用5年时间,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长效保障新机制。
第三条 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从今年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第二章 领导机构
第四条 为加强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全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市长魏增军任组长,副市长杨长亚、副市长李进权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人事局、物价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市政府副秘书长陈知武任办公室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张杰、市财政局总会计师王新社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