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省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加强领导,依法治教,推动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17、要认真贯彻《职业教育法》、《劳动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切实落实各方举办职业教育的责任。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加大执法力度,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检查,把职业教育作为市、县区政府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建立定期检查巡视制度,制定督导评估标准,强化监督、指导、评估检查。
  18、市县区职业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政府领导同志担任,成员由教育、发改委、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扶贫、农业、审计、监察、国资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同志组成。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协调职业教育工作,市政府要重点加强对中省职业教育政策的落实、资源整合、学校布局、专业结构的统筹,做好行业、部门之间职业教育工作的协调沟通,研究解决全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县区人民政府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工作责任,按照与普通高中建设规模相当、投入相当的原则,统筹制定县域职业教育发展规划,集中资源办好1所在本地起骨干示范作用的职业教育中心;引导初中毕业生合理分流,通过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推进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负责筹措并管理职业教育经费,确保落实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和职业教育的财政性经费逐年增长;推进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指导乡(镇)实施“农科教”结合,实行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三教”资源统筹办学,保障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正常运行,建立完善县区、乡(镇)、村三级农村科技教育培训网络。重点抓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和城乡职业教育培训网络建设。
  19、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各县区要把职业教育工作列入领导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今后评选教育先进县区,职业教育的发展状况将作为一个重要条件纳入评选内容。市、县、区各部门,要依照省政府《决定》中的要求和政策,认真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措施,纳入管理目标,建立工作责任制,加强督查,切实把《决定》中的政策和要求落到实处,并接受人大、政协的指导检查。
  20、要大力表彰职业教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广泛宣传职业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大力弘扬优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贡献,树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社会风尚,形成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