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大力发展民办职业教育,把发展民办职业教育作为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的新的增长点。进一步贯彻实施《
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把民办职业教育纳入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 鼓励、扶持社会团体、个人投资举办职业学校。加大对民办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在师资队伍建设、招生和学生待遇等方面,对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依法加强对民办职业学校的管理,规范其办学行为。进一步发挥企业办学的积极性。鼓励企业根据实际需要举办职业教育,或与职业学校开展联合办学。鼓励企业参与学校的基本建设和后勤社会化改革。
11、 深化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坚持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紧密联系农村实际,实行农村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三教统筹”。各县区职业高中(职教中心)要围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联合农村中小学、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技人才培养培训。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实行一套班子多块牌子管理,一长管两校,一师任两教的管理新机制,促进农村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要把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建成融初等职业教育、各类成人培训、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科技推广为一体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培训中心。
12、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围绕特色产业培植和县域经济发展,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统筹管理农业、畜牧、林业、水利、科技、扶贫、教育等部门和行业的培训项目,整合培训经费,采取“产业+专业,专业促产业”、“学校+公司+基地+农户”、“项目+培训”等模式,在五年内,每村选拔培养约10名(全市约1万名)农村实用技术骨干,并给予创业扶持,使之真正成为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同时依托乡(镇)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小学大力开展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真正做到乡乡都有实用技术育才人,村村均有产业发展带头人,户户均有科技致富明白人。
13、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打造商洛职业教育的品牌。要以职业院校为龙头,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为网点,面向农村,积极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使农村富余劳动力初步掌握在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必需的生活、生产技能,实现劳务输出由“体能型”向“技能型”转变,加速农民技工化。要积极研究、深入挖掘我市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和各级各类职业教育机构的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以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重点,努力探索、培育、扶持我市职业教育的品牌和劳务输出的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