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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高速公路征迁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搞好高速公路征迁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政办发〔2006〕113号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各有关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各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我市境内三条四段高速公路自去年10月份陆续开工建设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项目建设单位以及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征地拆迁工作进展比较顺利,有力地保障了工程建设。但拆迁安置工作还存在大量问题,影响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目前,寒冬已至,春节将临,为确保拆迁群众安全越冬和社会稳定,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拆迁安置工作。高速公路建设是国家的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同时拆迁安置又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社会稳定,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既要确保国家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又要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当前高速公路施工建设基本步入正常的情况下,要把拆迁群众的安置和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当作当务之急的重点工作,各方重视,明确责任,县区政府负总责,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市、县区征迁环境保障办公室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高速公路各建设管理单位要注重路地关系协调,履行应尽职责,自觉主动地为工程建设和拆迁群众安置创造便利条件。
  二、突出拆迁安置工作重点。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拆迁安置的重点:一是落实拆迁群众宅基地安置点。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布点、科学规划、统筹安排;本组能安置的要就近安置,本组无法安置的要异地安置,各地务必于12月底前将所有拆迁安置户宅基用地落实到地块,划栽到户。二是落实安置用地“三通一平”。已规划落实的安置点,务必在15日内实现水通、路通、电通,地块平整,为群众的宅基建设创造条件,提供便利,促进安置工作尽快到位。
  三、确保拆迁户安全越冬。各县区政府要尽快组织征迁安置环境保障办公室、高速公路沿线乡镇政府,联合对拆迁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搭建临时住棚的拆迁过渡户要督促加固、加厚,落实防寒、保暖、防火、防盗等措施;对在建的住宅,要督促加快施工进度,尽快竣工入住,确保拆迁群众安全越冬,特别是要确保“五类人”和“特困户”等重点人的生产生活不出问题。各地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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