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农村居民生活现状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商政发〔2007〕4号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6年6月上旬,民政部、财政部、国家扶贫办及省上相关部门来我市对农村社会救助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对我市的农村低保、农村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认为,我市属全国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之一,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人均收入低,贫困人口基数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困难。为了全面掌握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结构、致贫原因及家庭收入、支出等情况,科学测算本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合理确定中央财政扶持比例,为国家制定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提供决策依据,国家民政部等部门确定由我市组织对全市农村贫困居民生活状况进行抽样调查。为完成好此项工作,市民政局《商洛市农村居民生活现状抽样调查方案》已经市政府2006年12月18日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 《商洛市农村居民生活现状抽样调查方案》
《商洛市-县(区)2006年农村居民生活现状抽样调查表》(略)
附:
商洛市农村居民生活现状抽样调查方案
(市民政局)
根据国家民政部等部门的安排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农村居民生活现状进行抽样调查。为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和对象
通过调查,全面掌握我市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结构、分布状况、致贫原因及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收入、家庭支出等情况,为建立和完善农村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提供可靠的依据,促进农村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协调发展。
此次抽样调查的范围为全市7县区所辖21个乡镇的63个村,即每个县区按经济社会发展较好、经济社会发展一般和经济社会发展较差(即川道、半山半川、高寒边远)三种情况分别选择3个乡镇,每个乡镇按上述标准选择3个村进行调查。调查对象为抽样村的全体农村居民。调查以户为单位,单身居住和独自生活的作为一个家庭户进行登记。
二、调查时间和内容
本次调查从2007年1月20日开始,至2月底结束,共计40天。调查内容详见《商洛市-县(区)2006年农村居民生活现状抽样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