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卫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00七年二月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商洛”,进一步加强我市卫生安全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煤气中毒及其他不安全事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将加强卫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安全意识
医疗卫生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万户,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各级政府和医疗卫生机构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高度重视卫生安全工作,消除麻痹、侥幸心理,全面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和保障措施,切实把医疗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疾病防治等卫生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警惕、防微杜渐,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重大卫生不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正常的卫生工作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切实做好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控制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控制预防机构,要坚持不懈地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和监测网络报告系统,提高应急处理和医疗救治能力。要制定防范预案,严密规范地做好人禽流感、艾滋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传染病日常监测工作。在冬春呼吸道疾病、传染病高发季节,要做好防病药品、消毒剂等物资储备,加强医务人员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不断提高防治能力。要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及院内感染控制的监督检查,指导查找薄弱环节和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传染病疫情要真正做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有效的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严谨,严防各种传染病等重大疫情的发生流行。各级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传染病防控的前哨作用,加强门诊建设,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加强对不明原因呼吸道病例、不明原因死亡病例监测报告工作。一旦发生疫情,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努力把我市传染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三、切实做好医疗机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