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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市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OO七年二月十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07年2月10日凌晨,山阳县恒安石料厂发生爆炸事故,导致5人失踪。事故发生后,省、市政府高度重视,省长袁纯清立即作出重要批示:“千方百计搜救失踪人员,搞好救护。看来我省安全生产诸多方面有漏洞、不落实,非有决然措施不可!”。市长魏增军批示:“按照省长批示做好工作,请市政府办通知全市矿山企业停产整顿。”目前,事故抢险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之中。
  为了切实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市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组织开展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停产整治。要以县区为单位,由县区政府牵头组织,安监、公安、国土资源、经贸、乡企、城建等部门和所在地乡镇政府具体负责,按照先停产、再检查整改的原则,从即日起立即对所有矿山企业(包括各类煤矿和非煤矿山、采石场、采砂场、砖瓦粘土场)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本次整治工作以隐患整改到位为限,整改结束经县区政府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并下发书面通知后,方可恢复生产。
  二、打击非法生产。凡发现无证生产、证照不全、资质不符等非法生产企业,一律无条件停产,由安监、公安、国土资源、监察、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从重从严查处,依法坚决取缔。
  三、加强督促检查。市安监、公安、国土、工经、乡企等部门要立即抽调人力,迅速深入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当地政府采取断然措施,该关闭的要立即关闭、该停产的要立即停产、该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坚决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不再发生重特大事故。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市政府督查室、市安委办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不重视、作风不扎实、检查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的,要公开通报、限期整改;对顶风违纪、私开口子、包庇袒护、失职渎职,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的,要坚决立案查处;由此酿成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从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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