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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
(二OO七年三月十二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立即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安全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把加强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安全监管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通过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进一步规范涉及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破器材各类企业(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治理和整改事故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专项联合执法检查领导小组,市政府张文亮副市长任组长,市安监局局长南荣发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局、城建局、市政局、工经局、质监局、环保局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南荣发同志兼任。
  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此次专项联合执法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检查内容
  以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环节为重点,全面检查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情况。检查相关各企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情况,危险化学品及民用爆破器材运输单位的资质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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