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关于在全市开展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通知
(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对生产安全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开展“三排查、三落实”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市干部纪律作风整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结合正在全市开展的“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排查矛盾、解决问题”百日活动,现就扎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隐患排查的重点内容
(一)道路交通安全。全面排查、消除道路交通运输中人、车、路、站等各个环节的安全隐患,加大对道路交通多发路段、水毁路段的治理修复和警示标志的设立力度;严格查处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非客运车辆载人以及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禁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有关安全常识,突出对学生等群体的安全教育;在新闻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行为,切实采取得力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煤矿、非煤矿山安全。对全市所有的矿山企业包括各类采石场、采砂场、砖瓦场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越层越界、证照不全以及以采代探、非法转让、一证多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安全资质管理,强化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要坚持“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的瓦斯治理方针,以“一通三防”和顶板管理工作为重点,彻底排查煤矿企业安全隐患。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特别是以斜井、竖井提升、水害威胁的非煤矿山企业为重点,重点排查井下提升系统、防排水系统、通风系统等安全设施是否完善;重点排查尾矿库是否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是否按设计规范建设,是否超库容或超坝高使用,其排洪系统是否畅通完好等;重点排查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规范开采,严禁采用硐室爆破。
(三)各类学校、公众聚集场所、旅游景点安全。突出抓好各类学校校舍、活动场所、教学设施、周边环境和校外住宿生用火、用水、用电、师生交通、饮食、住宿、活动安全以及学校安全管理,层层落实学校管理责任,确保新学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抓好大型购物场所、宾馆、饭店、中小学校、网吧、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排查各旅游景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消防设施及餐饮摊点、宾馆、饭店的卫生是否符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