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市地质灾害分布区域
全市地质灾害分区按灾害点的密度、活动现状与所处地质环境条件等因素,分为高易发区、中易发区和低易发区,易发区累计占到全市总面积的94.6%。其中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总面积3858.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9.7%。主要分布在洛南、山阳、柞水境内的洛河、银花河、乾佑河、丹江下游两侧中低山区,盆地及西康铁路沿线。地质灾害中易发区面积6776.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4.6%,呈带状分布在丹江、旬河、乾佑河两侧及高易发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面积7893.2km2,占全市总面积的40.3%,主要以片状分布于区内中山区,人口相对稀少,人类工程活动较弱。
(三)2007年全市降水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发布的2007年1-10月份长期天气预报分析,今年的总降雨量比历年同期平均值比较偏少,春季(3-5月)与历年同期平均值相比偏多,预计第一场大于等于20毫米的降雨过程,出现在3月底至4月中旬,开始日期较常年偏晚;夏季(6-8月)预计6月下旬至7月上旬为我市汛雨段,在该时段内有1-2次区域性暴雨过程,部分地方可能出现洪涝灾害,7月下旬至8月上旬全市大部分地方有10~20天左右中等强度的伏旱段;秋季(9-10月)全市大部分地区降水偏多,总降水量均在170~230毫米之间,其中9月上中旬我市将可能出现大范围区域性秋淋多雨段。依据气象台雨情预报,结合我市近年来持续强降雨中地质灾害灾险情实际发生情况和地质灾害特别是滑坡灾害发生的滞后性,确定5-10月份为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危险时段,其中9-10月份确定为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点以及降水趋势的分析,对于地质结构差的人工斩挖高陡边坡和具有丰富物源的沟谷,将会诱发一些突发性滑坡和泥石流。预计我市2007年地质灾害发展将呈上升趋势,防治工作任务仍然艰巨。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各项工程建设的步伐加快,因种种原因引发的地质灾害时有发生,特别是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十分严重,直接影响着我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级政府一定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从商洛发展的大局出发,既要考虑局部的经济发展,又要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安危,既要评估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地质环境保护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的威胁,确保中央构建和谐社会设想的顺利实现。
在具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所赋予的职责职能,运用法律手段,严格实行依法管理。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全面安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汛期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同时,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一方面要向各级领导宣传,提高认识,科学决策,依法防治,加大工作力度;另一方面,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教育群众,在日常的生活和生产活动中自觉预防和避让地质灾害,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另外,还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工作,向受地灾威胁群众宣传地灾预防避让常识,对基层地灾防治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