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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
(二○○七年三月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推动全市消防工作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平安商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6〕56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新时期我市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二次党代会和二届一次人代会关于推进突破发展、构建和谐商洛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协调发展,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不断改善城乡消防安全条件;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依法治火、专群结合,大力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社会防控火灾的能力;坚持科技先行,积极推动科技强消工作,努力掌握新形势下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的主动权,促进消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平安商洛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主要工作目标:到2010年,基本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的专业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一是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城乡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建立并发挥作用;消防业务经费满足消防事业发展需要。
  二是重大火灾隐患预防和整改机制基本完善,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城乡防火条件明显改善。
  三是地方消防力量增长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地方专职消防力量有较快发展,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乡镇、农村普遍建立专职或群众义务消防队伍。
  四是消防教育纳入素质教育和学历教育范围,扩大消防相关教育和培训规模,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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