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商洛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商洛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
“双高普九”工作实施方案
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而实现高质量、高水平“普九”,是国、省“十一五”规划提出的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强国富民的奠基工程。
2006年4月,我市被省政府授予“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市”称号,全市义务教育工作步入新阶段。但由于我市教育基础薄弱,“两基”攻坚时间跨度长,资金投入不足,工作力度不大,“两基”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县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义务教育实施水平不均衡。先期实施“两基”的县(区)危房比例较大,实验部室建设水平偏低,标准下降,挤占比较普遍;现代信息技术教育手段不配套;普及程度稳定性不够;部分乡镇“两基”档案没有及时规范续建;义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不到位。为切实落实国、省巩固提高“两基”实施水平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工作,根据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双高普九”为目标,以薄弱学校建设为实破口和切入点,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改革为契机,以创建标准化学校、规范化寄宿制学校为手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认真处理好需求与可能、数量与质量、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统筹规划当地社会经济与教育的发展,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效益和教育教学质量,确保今年顺利通过国家评估验收。与此同时,将原义务教育巩固提高复查制度转化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格县创建,在此基础上创建“双高普九”县。到“十一五”末,商州区、镇安县创建为义务教育合格县,柞水县力争在2008年,镇安县在2010年,山阳县、商南县在2015年前达到“双高普九”要求,所有县区均创建为义务教育合格县。
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六项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