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7〕59号 二00七年五月二十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市政府纠风办等部门制定的《商洛市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商洛市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纠风办、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
为及时有效地查处在公路上乱设站卡、乱罚款、乱收费问题,建立健全治理公路“三乱”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根据《陕西省建立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工作方案》(陕政办发〔2006〕6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行政、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源头防治力度,规范上路执法行为,实现公路“三乱”行为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强化治理工作动态管理,力争使问题解决在始发之时,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市、县区两级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察组。市级快速反应督察组由纠风、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畜牧等治理公路“三乱”成员单位组成,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同时为具体责任部门。在市政府纠风办设立监督网络联系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工作,(督察组及监察网络联系办公室组成人员另文通知)。市快速反应督察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省快速反应督察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监督市级快速反应核查组查处公路“三乱”的情况及各县区快速反应督察组、核查组落实工作情况,并定期向上级纠风办报告工作情况。对问题严重的,查处不力的公路“三乱”问题,市快速反应督察组可组织力量直查快处。各县区成立相应机构,并比照市上机构的工作原则和要求开展工作。
(二)县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纠风、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畜牧等责任部门成立快速反应核查组。县区快速反应核查组由5-7人组成,主要负责核查发生在本辖区公路“三乱”问题、县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求查处的公路“三乱”问题,以及上级部门交办需要查处的公路“三乱”问题。交通、公安、林业、农业、畜牧等责任部门的快速反应核查组由3-5人组成,主要负责登记和核查群众举报的本部门公路“三乱”问题、同级快速反应督察组要求查处的公路“三乱”问题,指导和监督本系统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