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加强河道管理工作。各县区要积极开展河道治理整顿活动,严格河道采砂管理审批程序,汛期对河道实行禁采,并组织水政执法人员对河道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巡查,深入持久地治理河道内乱挖滥建、无证采砂、人为设障等突出问题。必须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责令辖区内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对河道进行清理。要加快施工进度,突击完成以水毁修复和险工险段加固为重点的防洪工程建设任务。二要认真抓好水库、尾矿坝等的防洪安全工作。积极开展小型水库大坝的安全鉴定和水库、电站、尾坝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洪排查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和问题,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在建的除险加固水库要加快施工进度,落实好度汛的各项应急措施。三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做好危重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尾矿坝下人员的撤离搬迁。四要加强校舍和农户危房的监测和排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要进一步补充完善各类度汛预案,落实防汛物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全市度汛预案电子化。各县区要适时组织度汛预案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六要加强上下游汛情互报联防,确保雨、汛、水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严防发生意外。七要突出重点部位的巡查督查,加强对市区和六县城区、五大河流、30座病险水库、堤防险工险段、103处尾矿坝、18处威胁3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蓝商、商界、商漫、柞小三条四段高速公路等重点部位的巡查督查,尽量减少灾害损失。八要注重对局部强降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的安全防范,加强预警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果断处置。九要加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防汛法律法规、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和各类防洪预案,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自防联防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严肃防汛纪律,严格责任追究
各级政府及防汛指挥机构和相关部门要加强值、带班力量,坚持24小时值、带班,并严格执行防汛值带班交接制度。防汛期间,各级领导和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严守岗位,保证手机24小时开机,分管领导不得擅自离岗、出境。政府督查室、防汛办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形势要求,定期不定期抽查有关单位的防汛值班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因领导重视不够、工作不到位或指挥处置不力而造成重大防汛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商洛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坚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