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的通知
(商政发〔2007〕23号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扎实做好今年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根据市政府2007年6月21日第七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防汛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市山洪和地质灾害预警防治手段差,病险水库、尾矿库点多量大,防洪工程标准普遍偏低,河道险工险段多、人为设障严重,特别是三条四段高速公路施工在河道内乱挖、滥采、滥建现象普遍存在,致使河道挤占、淤塞严重,既影响沿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又严重危及施工单位自身安全,加之部分地方干部群众水患意识比较淡漠,防汛准备工作不够充分,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防汛物资储备不足,给今年防汛工作造成极大压力。根据水文、气象资料综合分析,我市今年大旱大涝两极发展的气象趋势十分明显,夏季将有严重旱情,局部地方可能发生特大暴雨洪水灾害,秋季将有秋霖发生。因此,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今年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真正把防汛工作作为汛期的一项重大工作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密切注视雨情汛情,切实做好防汛抗洪准备和抢险救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类防汛责任
要按照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防汛责任,落实防汛重点部位的包抓责任人,并在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气象、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的监测预报工作,并及时向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报告;水务部门要加强库、塘、站、坝等的安全度汛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度汛预案调度运行,正常水库不能超限蓄水,病险水库坚决空库迎汛;安监部门要加强尾矿坝的安全管理,加强值班和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范工作,并组织经常性的巡查;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校舍排危和学生安全工作,应撤离的要坚决撤离;城建、市政部门要对城区和集镇低洼地带、危险地段和危房户进行排危除险,确保不发生危房倒塌伤人事件;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从明年开始,将防汛抗旱工作经费、防汛物资储备费等逐级纳入财政预算,确保防汛经费、防汛物资及时到位;高速公路征迁环境保障部门要督促各高速公路建设单位进一步落实施工单位防汛责任人,抓好施工期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公安部门要加大对危害防汛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防洪抢险和治安秩序。各级各部门已落实的防汛责任人必须到所分包的防汛部位实地检查和指导防汛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
三、强化措施,保证度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