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建设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7〕93号 二OO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服务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气象事业的实施意见》(商政发〔2006〕36号)精神,充分发挥气象信息在防灾减灾决策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最大程度地减轻自然灾害损失,现就加快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市地处秦岭腹地,地形地貌复杂,干旱、暴雨、冰雹、大风、连阴雨、雷电、霜冻等灾害性天气频繁发生。由于我市气象信息监测网点密度过小,监测手段自动化水平不高,气象信息传输和发布时效性不强,传播范围不广,导致各类气象监测预警信息传递迟缓,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可使各类气象监测预警信息在第一时间内发送和传播,为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获得气象信息,准确进行防灾减灾科学决策和指挥提供快捷便利的工作平台。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支持和配合气象部门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确保各类气象信息准确快捷传递。
二、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建设
按照省、市“十一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我市要在2年内建成防灾减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主要任务是:第一,在全市一半左右的乡镇设立气象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第二,建成40多个乡镇自动气象监测站;第三,完善以“12121”气象信息电话、手机气象短信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为主要内容的气象信息发布平台;第四,新建人工防雹增雨作业点2~3个。计划到2010年,全市所有的乡镇建成气象预警信息电子显示屏和自动气象监测站。
三、充分发挥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
市、县区气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服务网,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利用现有天气预报平台,做好雨情、汛情、灾情的预测、预警,确保临时、短时、短期、中期天气预报、全市雨情以及各类重要天气信息在气象预警信息服务网上及时发布。要充分利用“12121”气象信息电话、手机气象短信、电视天气预报节目和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等服务平台每天定时发送未来三天内的气象信息,随时发送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消息,不断满足防灾减灾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对气象信息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