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促进老年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市、县区要建立综合性的老年活动中心,乡镇(街道)在建设养老、托老福利设施时兼顾老年文化活动设施建设。各村(居)委会要开设老年人活动室。各地要在现有或新建的公益文化设施中开辟老年人活动场所,鼓励部门和单位管辖的文化活动场所优惠或免费向老年人开放。各级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和场所的规范管理。新闻部门要办好老年文化专题节目,文艺、戏剧界要积极创作老年人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大力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社区文体活动,有计划地组织老年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和书画展览等活动,不断丰富老年人的文化、体育生活。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强老年教育工作,鼓励和指导社会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兴办老年学校。各级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对老年教育的规范化管理,积极推行老年电视教学、老年网上教育等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模式。
7、重视老年人才资源的合理利用。各级人事、劳动、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对老年科技人才资源的管理、开发和利用,建立老年人才市场和老年人才资源库,定期举办老年人才交流会,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牵线搭桥,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8、积极开拓老年消费市场。有关部门要在搞好老年消费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引导企业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老年人用品,满足他们的特殊需求。各服务行业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优惠措施,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
9、加大老年法规政策宣传力度,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服务。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陕西省老年人优待办法》以及《商洛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为重点,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做好老年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各级司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凡是涉老案件,要推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三优先”及陪审员制度。社区要设立法律服务网点,保证老年人就地、就近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服务。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管理,使其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和免费咨询,每年为老年人办理一至二件涉老法律援助案件。同时要充分发挥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做好各类涉老纠纷的调解工作。
四、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