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为全市残疾人做好十件实事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7〕106号 二OO七年八月十四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近年来,各级政府积极为残疾人办实事,努力帮助残疾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进一步加大助残工作力度,市政府决定2007年继续为全市残疾人做好以下十件实事。
一、帮助8500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对12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400名残疾人实现就业
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开发计划,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同步实施。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解困活动,帮助8500名贫困残疾人解决温饱。争取省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对1200名残疾人进行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指导400名残疾人就业。
二、改善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
积极争取中、省残联专项经费,年内完成2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
三、资助24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和部分残疾大、中专学生入学
开展“扶贫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资助24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资助部分贫困残疾大、中专学生入学。
四、在4个社区、乡镇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
争取国家彩票公益金4万元,在商州区和洛南县建设残疾人温馨家园。
五、建立扶残维权长效机制,开展扶残维权行动
建立市、县区、乡镇残疾人法律救助网络体系,年内建成残疾人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达到市、县区、乡镇残联都有明确的为残疾人服务的法律服务机构。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方面的各种障碍,为残疾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服务。
六、完成800例白内障致盲复明手术
继续开展白内障复明扶贫工程,在各县区共开展白内障致盲复明手术800例。
七、为90名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
争取中省残联专项经费,继续实施为残疾人装配假肢项目,为30名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大腿假肢,为60名贫困残疾人装配普及型骨骼式小腿假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