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商洛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7〕137号 2007年12月06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11号)精神,确定我市山阳县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为了认真搞好示范县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全面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三网”建设为基础,农村食品安全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手段,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促进食品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
二、工作目标
经过五年多建设,实现以下目标:
(一)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比较完善。县、乡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中;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覆盖面达到100%,县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食品安全考核覆盖率达到100%;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食品安全专题工作会议;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
(二)农业投入品使用得到有效规范。鲜活农(畜、水)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建有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三)食品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全部通过质量安全认证,小加工作坊全面实施分类管理;当地企业生产的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推进牛、羊、家禽的定点屠宰工作,建立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四)食品销售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落实日常监管和经营自律制度;100%的乡镇、90%的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规范店(超市)”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达到80%以上。
(五)农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基本消除。农村餐饮店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企业、机关、学校等开办的食堂以及规模以上餐饮单位100%实现量化分级管理;农村家宴备案率达到95%以上;“农家乐”规范化管理达到95%以上。
(六)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制度健全。进货记录齐全,可追溯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