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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一)要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食堂工作维护高校稳定的紧急通知》(国办发电[2007]13号)和赵乐际书记关于稳定物价的指示精神,大中专院校和普通高中的饭菜价格不能上涨,质量不能下降,品种不能减少,努力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正常学习和生活。

  (二)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价发[2007]140号)精神,确保大中专院校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的规定落实到位。

  四、妥善安排困难群众生活

  (一)民政、财政部门要继续落实自今年8月份起对城镇和农村低保户、五保户发放副食品补贴的规定,努力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

  (二)受灾县区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救灾应急物资的货源组织和储备工作,严禁乘灾哄抬物价。及时发放救灾粮款等物资,确保灾民有饭吃、有住处、有衣穿、有饮水、有病及时得到治疗。

  五、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

  (一)重点抓好节假日期间粮油、肉禽蛋菜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医药、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商品的市场价格变化情况监测。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并适时启动价格应急预案妥善处理。

  (二)规范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价格行为,坚决打击合谋涨价、囤积居奇、造谣惑众等价格违法行为。今年后几个月各县区要集中组织开展食品、建材、住房价格为主的专项检查,规范粮油、猪肉等群众生活必需品和旅游景点门票、医药、运输等重要商品价格。节假日期间,要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全天候值班。

  (三)根据当前面临的物价形势和中省有关规定,年底前原则上不出台新的地方政府提价项目。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年内原则上暂停召开提价听证会、提价公示等提价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旅游景点门票不得擅自提价,今年国庆期间公路客运价暂不执行上浮政策。

  (四)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市场经营秩序稳定和商品质量安全。各新闻媒体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生产者和消费者心理预期。

  六、进一步落实粮食、“菜篮子”县区长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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