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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
(商政办发〔2007〕136号 二00七年十月一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一路攀升,超过了年初确定的控制在3%左右的目标。据统计,1-8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5.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障市场供应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明电[2007]5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价格调控,保障节假日期间市场供应,稳定今年后几个月价格总水平等问题通知如下:

  一、稳定市场粮油价格

  (一)加大市储备粮油和商业库存粮油销售力度。节假日期间粮食部门要向市场组织投放部分储备粮油,按略低于市场价格确定销售底价公开竞价销售。鉴于我市今年夏粮欠收,粮油市场供应任务艰巨,粮食、商务部门要积极组织货源,增加库存,保证市场供应。有关部门要督促和监督超市、商场、批发市场和粮油加工企业加大库存粮油的销售力度,严禁囤积居奇,哄抬价格。

  (二)扩大小包装成品粮油的生产。要采取有效措施增加小包装成品粮油的生产,确保有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的小包装粮油数量,保证市场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三)做好粮油市场供应应急准备。要按照《陕西省粮食应急预案》和本地粮油应急方案,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二、保证猪肉等副食品供应

  (一)稳定猪肉货源。要继续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各项政策措施,促进生猪生产尽快恢复,稳定猪肉货源。商务、农业等部门要积极指导协调城区的超市、重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定点屠宰企业的产供销工作,保证市场供给。

  (二)适当增加能够替代猪肉消费的牛、羊肉及短期见效的家禽和鲜蛋等生产,丰富猪肉等副食品的市场供应。

  (三)节假日期间,商务等部门要千方百计增加地方猪肉投放数量,并按略低于市场价格销售,优先保障学校食堂供应,确保市场猪肉价格基本稳定。

  三、稳定学校食堂饭菜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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