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遏制野猪危害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
(商政办发〔2007〕140号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我市认真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切实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得到较快恢复。但在局部地区,由于缺少天敌,野猪数量快速增长,损毁农田、林木甚至伤害群众的事件呈现上升势头。为了有效遏制野猪危害,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遏制野猪危害维护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通知》(陕政办函〔2007〕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精心部署,适时组织开展猎杀野猪行动
野猪食性杂,转移速度快,活动范围大。从林业部门掌握的情况来看,目前野猪危害农林生产现象在各县区屡有发生,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摸清本行政区域内野猪危害的重点乡镇、村组和山头地块,掌握野猪活动规律的基础上,精心安排部署,适时组织开展猎杀行动,尽快遏制野猪危害泛滥的势头。猎杀野猪行动由县区政府负责组织,林业、公安、人武等部门密切配合。要严格执行枪支管理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确保人员和枪支安全。要按照林业部门下达的野生动物狩猎计划,在林农结合部和浅山区组织开展,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群众生产正常进行。
二、积极探索,加快建立遏制野猪泛滥成灾的长效机制
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思路,探索建立遏制野猪危害的长效机制。可由县区政府统一组织,以林业部门为主,组建专业护田(林)狩猎队,在公安、人武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抓住野猪繁殖和危害高峰期这两个关键时期,积极开展护田(林)狩猎活动。按照省林业厅、省公安厅的统一安排,我市的山阳、柞水两县今年被列入全省护田(林)狩猎活动试点县。山阳、柞水两县要抓紧制订试点方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各项措施,认真搞好试点工作,为明年全面实施狩猎护田(林)摸索经验。其他各县区可由县区政府根据本县实际,确定重点乡镇开展试点。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知识和加强防治工作的必要性,提高群众的自防自保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