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建立开工项目管理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城市规划和水资源论证等规定和要求)。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定期开展专项检查。
(五)加快淘汰水泥、炼铁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水泥行业,到2010年,全市将淘汰水泥企业落后产能57.2万吨,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市上的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按期关闭落后产能。市发改委每年要向社会公布淘汰企业名单和各县区执行情况,对完不成淘汰落后水泥产能任务的县区将严格实行问责制。炼铁行业,2008年前,淘汰洛南铁厂2.5万吨落后生产能力,洛南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
(六)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研究制订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推进水电、生物质能、地热能、太阳能的利用。“十一五”期间,水电建设发电装机容量11.82万千瓦。积极加快天燃气管网建设,继续推进替代能源的使用,大力提高农村沼气清洁高效能源的利用、普及率。
三、集中力量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七)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节能工程。主要是建材、化工、有色等重点耗能行业的余热、余气、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新建、扩建日产2000吨以上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报告必须包括低温余热利用内容,否则项目不予上报核准。认真实施商洛炼锌厂10万吨技改项目配套建设的电锌焙烧烟气制酸项目和余热发电项目。
(八)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重点是加大对洛南黄龙钼矿区、柞水小岭铁矿区、山阳中村钒矿区等区域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加大县级城镇水污染的防治力度,力争今年开工建设商洛市污水处理厂,加快其余6县污水处理厂前期工作。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污染治理保证金制度,促使企业担负污染治理的主要责任。汉丹江流域内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省政府将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要落实好配套资金。
四、积极发展循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