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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

  (一)强化312国道保畅工作。国道沿线各县区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强配合、紧密协作、完善预案,共同做好国道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要合理调配警力,科学部署力量,严格认真执法,进一步强化路面管控,切实加强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力度和巡查密度,加大对路面行车胡穿乱挤、无序行驶等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从严查处危及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影响道路畅通的突出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真正形成严管态势。要加强警力配置,及时快速处置因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等因素造成的交通堵塞,确保312国道安全、畅通、有序。

  (二)强化县乡道路管控工作。严格落实山区三级及三级以下不具备安全行驶条件的道路严禁营运车辆通行的措施,加强对夜间禁行路段的巡查力度,加强对雨、雪、雾、冻天气条件下主要干线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易发路段的监管与疏导,做好险要路段上积雪、暗冰的隐患排除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强化事故多发路段整治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投入,加大对山区低等级公路急弯、陡坡等险要路段的治理力度,增设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改善公路安全状况。各县区要结合本行政区域内交通状况,组织对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路段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对今年督办治理的事故多发路段和危险路段,尚未治理到位的,要按照治理要求和标准,力争在近期治理到位。要及时准确掌握天气及道路交通状况,加强对公路急弯、陡坡路段的安全监测,提前备足有关防滑材料,做好应对冰雪天气、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行车状况。

  (四)强化农用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商洛市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履行对农用运输车辆的监管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各方交通安全责任。要严格车辆、驾驶人的定期检查审验,切实抓好拖拉机和其它机动农机(具)的登记、检验,加强对拖拉机、机动农机(具)驾驶人安全管理,严厉查处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攀爬农机等严重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农用运输车辆载人违法行为和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五)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要认真执行省上五厅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的通告精神,扎实落实各项治超政策和法规,严防因超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督促中石油商洛销售公司、市民爆公司的52辆危货运输车辆尽快安装GPS监控系统,消除安全隐患。要针对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特点,依法加强对“三超”(超速、超员、超载),“五驾”(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违章驾驶、麻痹驾驶、低能驾驶),“五车”(营运客车、农用车、旅游车、学生用车、带病车辆),“三危”(危险路段、危货运输车辆、危险天气行车)的防范和查处,不断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水平。对因工作飘浮、被动应付、交通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酿成重特大交通事故或严重后果的,要从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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