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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政办发〔2007〕155号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进一步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维护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市政府决定近期在全市集中开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认识,增强搞好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了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了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目前全市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民爆物品的源头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散失在社会上的民爆物品收缴还不够彻底;烟花爆竹非法小作坊在个别地方还有死灰复燃的现象,非法生产、运输、销售、使用等现象还时有发生;少数地区和部门对民爆烟爆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齐抓共管、常抓不懈的机制和合力尚未全面形成,盲目乐观、消极畏难等问题也不同程度存在。目前已进入冬季、临近春节,全市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使用进入旺季,也是各类非法活动抬头、违法违规现象易发高发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度关注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密的组织、务实的作风,扎实搞好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各类民用爆炸物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为对象,以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民爆物品的整治重点是:整治所有涉爆单位,检查资质许可情况、严格执行流向登记制度情况、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有违法违规购销、存放、私藏、转让问题;整治被关停的涉爆单位和企业,检查相关证件的收缴情况、对剩余爆炸物品的处置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持证、违法购买、存放、使用爆炸物品问题;整治重点地区,继续全面开展依法收缴工作,坚决清缴流散在社会上的爆炸物品;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的违法犯罪活动。烟花爆竹的整治重点是:开展道路运输整治,依法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问题;开展销售网点整治,全面落实专营许可制度和安全保障措施,依法打击违法经营销售问题;开展市场整治,依法打击假冒伪劣和销售违禁品种问题;开展源头整治,依法打击黑作坊和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问题。各县区、各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确定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和存在的重点问题,依法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保重点区域和对象得到有效整治、重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类隐患得到全面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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