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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商洛市十一五住房建设规划的通知


  (1)开发商存量项目可向市场提供的住房产品。一是根据市场调查,2006年正在销售的楼盘共5个,未销售面积约8.2万平方米,其中为:宏安新村1万平方米,丹江新城2.4万平方米,桂园三期1.8万平方米,晨光置业1万平方米,全兴园三期2万平方米;二是可销售住房面积38万平方米,其中主要有:江南小区、丹江新城三期、金凤小区。

  (2)根据对商洛市区住房存量的调查,2005年底,商洛市区成套住房存量约120万平方米、12500套,无成套住房人数33522人。预计到2010年商洛市市区居民增加10万人,届时需要成套住房人数13万余人,加上外来人口在市区购房需求,“十一五”期间,商洛市区需开发成套住房面积200-235万平方米,能够基本满足市场需求量。

  第十六条 住房建设年度指引

  2006年,建设各类住房2800套,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亿元。其中,商品住房建设2500套,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300套,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

  2007年,建设各类住房4500套,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亿元。其中,商品住房建设2400套,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2100套,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2008年,建设各类住房7900-8900套,建筑面积80-90万平方米,总投资10-11亿元。其中,商品住房建设5400-5900套,建筑面积60-66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2500-3000套,建筑面积20-24万平方米。

  2009年,建设各类住房7000-8500套,建筑面积75-90万平方米,总投资9-11亿元。其中,商品住房建设4500-5500套,建筑面积55-66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2500-3000套,建筑面积20-24万平方米。

  2010年,建设各类住房4800-6300套,建筑面积48-58万平方米,总投资约6-7亿元。其中,商品住房建设4000-5000套,建筑面积41-48万平方米,政策性住房建设800-1300套,建筑面积7-10万平方米。

第五章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第十七条 居住用地布局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考虑城市公共服务区、旧城区、城市工业区与居住区的空间关系,同时考虑居住区与城市综合交通网络的关系,推崇人文关怀、以人为本的城市规划理念,尽量方便居住人口的就业、交通、教育、医疗和生活,提高城市资源利用率,降低城市运行的社会成本。

  2、因地制宜规划布局居住区,保持居住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利用灵山秀水的自然地貌,打造绿色、开敞、健康的高品位居住区。

  3、居住区建设应以舒适、方便、美观为原则,居住水平与公共设施的配置应适度超前,绿化、停车、室外环境及照明等建设标准可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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