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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发〔2006〕23号 二○○六年四月四日)


汉滨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希认真抓好落实。

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防范和消除出租房屋隐患,规范房屋租赁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1995〕42号令)、《陕西省城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条例》以及公安部、建设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4〕83号)精神,结合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省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在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市区公安、工商、地税、房管等部门配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对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进行全面整顿,促进房屋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清理整顿,努力实现安康城区出租房屋登记覆盖率不低于80%,着重解决出租房屋底数不清、租赁人员情况不明、非法出租、环境卫生差、安全隐患多等问题,彻底改变出租房屋、暂住人口管理难的现状。根据安康城区实际,要力争达到“五不漏”的具体目标:即出租房屋不漏登、信息不漏录、税费不漏征、治安不漏管、隐患不漏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整顿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康城区房屋租赁市场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冉立新任组长,市建设局长邹顺生、汉滨区副区长李仲兰、市房管局长张晓强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副局长郭放利、市地税局副局长张波、市工商局副局长洪智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雷少明、市工商局注册分局长马凌云、市房管局副局长王柏林、市房管局副局长张汉军、汉滨工商分局长李永明、汉滨公安分局副局长马少波,汉滨区江北办主任刘芳霞、老城办主任刘长江、新城办主任李家强、建民镇镇长陆俊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清理整顿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主任由市房管局长张晓强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市建设、公安、工商、地税、房管等部门抽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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