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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五一”黄金周和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即将到来。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五一”黄金周和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4月20日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和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是我市进入加快突破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的又一盛会,“五一”黄金周期间,城乡居民出游规模大、游客多、交通流量大、娱乐商贸活动集中,做好这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对于确保本届龙舟节的圆满成功举办,树立安康对外开放良好形象,弘扬汉水文化,推进突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和第八届中国.安康汉江龙舟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初以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三排查、三落实”工作,从加快建设和谐安康和促进安全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夯实责任,加强协调,跟踪督办,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这一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举办各类集会及大型庆典活动的县区,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精心制定好活动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活动场所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重大群众性聚集活动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并制定严密的事故防范预案,认真落实。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监管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整治力度,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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